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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学习班

发布于2021-05-27 09:26:38   浏览次   来源:   作者:张倩倩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推动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政治站位。5月26日下午,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于明德楼六楼会议室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学习班,聊城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监督科科长李大龙与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本江主讲,党委书记武建胤及领导班子成员,总院及分院的门诊、病房和职能科室人员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党委副书记、院长江景华主持。

 

会上,医保局监督科科长李大龙与分管局长罗本江分别从条例起草的背景和思路、条例的主要内容、四类规范主体、法律责任和医保工作规划等方面全面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剖析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带领大家认真思考关于医保工作中监管依据、监管过程、处理结果等诸多问题,让参会人员深受教育。

 

院长江景华强调,各科要认真领会《条例》内涵,继续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实现全体工作人员全覆盖,并以《条例》为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医疗保险办公室要以《条例》为支撑,履职担当,健全监管体制,明确法律责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全院监管能力水平。并指出,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务必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各科室要加强协调联动、履职尽责,形成监管合力。医院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结合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模式,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全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通过培训会,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自觉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合规、合法使用医保基金。同时,医院将从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进行宣传,不断强化医务人员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医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水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患者满意度,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小剑   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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